服务热线:
0571-87323123
当前位置:首页/ 更换物业常见问题
物业合同到期后选聘物业公司时原物业有何优选权?

这要看原物业服务怎么样,小区满意度多少,如果过半业主不满意,那连参加选聘的机会都没有。如果过半业主满意,那大多是走续签合同的路线,但合同谈不拢,引起业主反感,小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就没什么优先权了


选聘物业投票时,如弃权票是否算入反对票?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委会无权选聘物业公司,必须在业主大会的主持下业主超过一半,且专用部分面积超过一半业主同意,业委会才有权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用不着所谓的委托书,召开业主大会可以以征询业主的形式发征询单是可以的。


选聘等于招标吗?我们小区的业委会通过业主大会(一户一票)选聘物业公司,还必须走招投标手续吗?

选聘不等于招标。选聘是业委会前期经过考察初步选择几家物业公司,然后通过业主投票的方式选择其中一家。招标是通过正规的招投标程序,由专业的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来确定一家中标的物业公司。这两种方法都可以,各有利弊。


选聘物业公司户主家人可以投票吗?

每户一票,业主不能自己投票的,可以委托家人代为投票。业主自己投票了,家人就没投票权了。


原物业公司何时退出?拒不退出的怎么办? ​

原物业公司应在查验接管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开发商、业主或原物业公司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开发商、原物业公司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原物业公司拒不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新选聘的物业公司应与业主委员会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非法强行进驻物业管理区域。


版权所有 业委会第三方服务商@2017-2023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2122 号 浙ICP备17054595号-5
微信
咨询
电话
0571-87323123
顶部
cache
Processed in 0.011191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