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成立业主大会,其次召开业主大会,对更换物业事宜进行投票表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
业委会可以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后。选聘物业公司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要经过半以上业主同意,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如果小区里面已经换了物业公司,那么旧物业的员工,要么被安排到新物业里面继续当任员工要么被辞退,基本都是这样安排。
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理论上是可以换掉前期物业的,但是,实际上却没有太大的可操作性。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就终止,物业可以不为小区提供服务,应尽快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