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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业可以直接取消?小区物业费如何管理?

发表时间:2020-10-18 10:50

《民法典》物业可以直接取消?小区物业费如何管理? 今年上半年,《民法典》正式问世,并且将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开始施行。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而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由来已久,小编曾经有一篇文章有所涉及,“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物业为何总是引起大家吐槽?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移步指正。而在《民法典》对物业费做出了全新的规定。


  一、关于物业费的取消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民法典》第二百七八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并且通过“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这就是说,一个小区的业主可以通过集体表决的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解雇或者委托等事项做出决定,当人数超过一半时,就可以直接取消物业。


  二、关于物业费的管理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这就是说,物业公司必须公开收费标准和支出明细,并且及时向业主汇报,而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共同资源获取的利益,也必须与业主共享。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完成承诺的服务要求,业主也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当然,若物业公司没有违反任何规定,并且小区也共同决定聘用该物业公司,个别业主也无权拒绝支付物业费。


  也就是说,《民法典》致力于针对性解决物业公司现在普遍存在的收费项目不透明、服务态度差、占用公共资源等问题。相信在法律的力量下,我们周围物业公司也会有比较大的进步。未来的生活也会更加让人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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