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物业公司选聘程序参考
选聘物业程序分为初选和终选,初选由选聘物业小组选出2家物业服务候选企业,终选由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一、选聘物业程序
1.发布选聘物业公告;
2.接受报名,并交纳选聘成本费和应聘保证金(购买标书后4天内缴纳);
3. 现场考察:选聘小组对参选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现场考察(选聘企业需提供一个三级服务标准且规模20万平方米以上的独立商住混合体,并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原件)。
4.初选
(1)宣布应聘企业名单:由主持人宣布在应聘书购买截止时间前,提交应聘文件的应聘企业名单。
(2)验证应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出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应聘保证金打款证明,进行身份验证。
(3)检查应聘文件的密封情况:由选聘人和到场的应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检查应聘企业应聘文件的密封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聘文件当场宣布不予受理并退回。
(4)选聘方组织应聘单位抽签决定开选顺序。
(5)文书打分:选聘小组依据选聘文书、应聘企业代表现场答辩打分。
(6)选聘小组根据文书和现场考察的相加总分进行排名,得分排名前2名的企业作为物业服务候选企业(若参加报名且符合选聘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仅1家,则直接进入终选阶段),并将初选结果报送业主委员会。
5.业主委员会组织2名物业服务候选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小区共同宣传展示,展示时间7天。
6.终选
展示期结束后,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终选物业服务企业,得票排名第一且“双过半”的物业服务企业(双过半:指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当选为海科名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投票终选结果在小区内公示7天。
7.公示结束三个工作日内,中选企业向选聘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整改履约保证金,选聘方在收到两个保证金后,双方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
二、选聘物业小组
选聘方根据有关规定组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小组,负责本项目选聘工作,本项目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小组由业主委员会3人,业主代表4人组成,选聘工作由柳城街办、大学城社区和海科名城党支部指导和监督。
三、选聘物业评分方法
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资信部分(15分),技术部分(30分),商务部分(30分),现场考察(25分),由选聘小组独立打分,得分计算平均分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