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业委会百科/文章正文 返回上一页 返回百科首页 咨询陈经理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可更换物业。 返回上一页 查看更多百科内容 电话咨询:0571-8732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