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业委会百科/文章正文 返回上一页 返回百科首页 咨询陈经理 可以通过业委会,也可以通过业主自身的多数来决定;要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以解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如果对于半数以上业主通过的解聘或者选聘物业决议,原物业公司拒绝退出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强令退出。 返回上一页 查看更多百科内容 电话咨询:0571-8732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