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大部分事务离不开物业,比如小区的生活垃圾的处理,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车位管理等。但是遇到不负责任的物业,小区的状况就会愈来愈差。
案例:牡丹江市某小区的业主对自己小区物业公司不满意,该小区地面损毁多年未修,房屋漏雨得不到修缮,小区的大门损坏无人管理等。
为了维护自己的家园,该小区的业主依法成立了业委会,并根据合法手续让该物业公司退出。
然而物业公司拒绝退出小区,拒绝和业委会交接,对此业委会把该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结果感人,小区的业主成功当家做主,撤走了这个不负责任的物业。
该小区的业委会是怎么做到的呢?
1、对小区制定合理的合适的《管理规约》
在成立业委会之前需要制定好小区的管理规约,一个优秀的管理规约可以进一步减少小区纷争。
该小区的《管理规约》中明确规定了对小区物业“先自行管理”,《某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即应终止。注:管理规约也是具备法律效益的。
2、了解相关规约条例,按合法合理程序让他们退出
了解小区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根据合同上对应的程序合法的提出让物业公司撤出。
该小区成立业委会之后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物业公司,要求其在规定时间之前,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并退出小区物业管理。
3、如果物业不管,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维权
小区解聘物业的流程合理且合法,物业还是一意孤行的不肯退出,则可以业委会为主体,向法律发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撤离小区。
手续合理,业主占据大义,不负责任的的物业公司自然不是业主们的对手。当然最主要的还是需要业主们团结一致,不然业委会怎么能成立起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