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聘现有物业服务企业流程是什么?
对于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业主对现有物业服务不满意,想要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情形的,除了根据小区《议事规则》在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时对更换物业事项进行表决外,也可根据《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20%以上业主就物业管理共同事项提议,可以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通过共同就物业管理公共事项提议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应于45日内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就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进行表决;该表决流程需要以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通过双过半投票结果,实现解聘现有物业服务合同的目的。笔者根据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住建委下发《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对北京市通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方式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进行了梳理,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