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任物业企业之前先制作招标说明或招标公告,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将全体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要求纳入招标说明书。
具体包括:
1、物业服务的内容
2、物业费的收费标准
(建议在满足业主要求的物业服务内容之后设立全体业主能接受价格上限)
3、业权收益: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租金、停车泊位收入、临时摆摊收费、电梯及户外广告收费等的列支、分配及监督。
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后,由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谈判、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文本。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合同文本,均将再提交全体业主表决,通过后方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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