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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的利弊(公开招标、邀标、议标)

发表时间:2020-11-30 10:30

对招投标工作在行的邻居应该懂:没有一种招标方式能称得上完美、可以做到天衣无缝,关键要采用哪种招标方式可以更加公开透明、便民利民。

公开招标适用条件:适用范围较广,大多数招标项目均可以采用,项目规模较大、技术复杂且潜在投标人不清楚的项目尤为适用。

公开招标竞争程度:属无限制性竞争招标方式,投标人之间相互竞争比较充分,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

邀请招标适用条件:适用于受项目需求、条件和市场供应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招标项目,或者拟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的项目。

邀请招标竞争程度:属有限竞争性招标方式,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受到一定限制,产生围标甚至不法行为的机会多一些。

议标:由业主邀请一家或最多不超过两家企业直接协商谈判,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谈判形式。议标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假如业主授权业委会议标,也需要全民公投表决同意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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