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业委会百科/文章正文 返回上一页 返回百科首页 咨询陈经理 (1)住宅小区先创立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2)假如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协议已期满,那么,由业委会通告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撤走,由业委会聘用新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3)假如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协议并未期满,那么,由业委会通告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终止合同,商议终止合同。假如商议不了,到本地法院起诉,规定消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裁定起效后,再聘用新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返回上一页 查看更多百科内容 电话咨询:0571-8732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