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召开业主大会,会后《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向全体业主公示。
2、尊重每户业主的权利和权益,业委会向全体业主进行选聘物业的问卷调查。
3、成立物业选聘监督工作组。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参加(自荐、推荐)组成物业选聘工作组,参与和监督物业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本着公开、公正、程序依法、以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为原则与参选物业公司洽谈。
4、根据业主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大多数业主的意见确定物业的服务标准等级以及物业费价格与物业公司洽谈。
5、由参选物业公司向物业选聘小组答辩并介绍物业公司情况。
6、召开业主座谈会征求对参选物业公司的意见。
7、召开业主代表、楼长大会对参选物业公司进行评价、排序。
8、与排序第一位物业公司洽谈物业服务合同。
9、向全体业主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10、经全体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投票表决,确定被选物业公司,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注:若表决不通过与该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再换排序第二位的物业公司,重复8、9、10的程序。直到全体业主投票表决确定被选物业公司。
11、经全体业委会成员签字后,召开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12、由物业选聘工作组向全体业主报告,监督物业选聘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