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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0-12-16 15:27

开发建设单位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已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了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进行约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即包括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开发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为小区业主设定权利义务的合同。业主虽非合同当事人,但仍须依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接受前期物业服务并支付物业服务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也就是说,业主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不满时,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自行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与新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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