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业委会百科/文章正文 返回上一页 返回百科首页 咨询陈经理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委托服务关系,业主对于物业公司有选聘和解聘的权力。解聘物业公司的权利是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权利,必须以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的形式才能行使这项权利,业主个人或小集体擅自行使该权利无效。依法召开的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解聘物业公司的结果,具有单方解聘物业公司的权利,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返回上一页 查看更多百科内容 电话咨询:0571-8732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