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必须是物业(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选举程序才能启动,否则不能进行业委会的选举。
2、明确业主的概念。业主即为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所有人。即使为夫妻也必须证明为共有人才能成为业主。
3、业委会成立过程必须保证每个程序的合法有效,形成链条,否则不能备案。
4、社区在指导成立业委会工作中为主导作用,但每个程序必须报请街道同意之后实施。
5、化解好业委会成立中的矛盾,做好矛盾双方的解释沟通工作,尽量避免双方的冲突,特别是不能将矛盾转嫁到社区街道。对特别突出的矛盾要学会将矛盾与业委会的选举之间划分好界限,必要的运用社区调解委员会和街道综治办、辖区派出所的力量解决好矛盾,避免发生大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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