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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解聘?

发表时间:2021-01-11 17:23

物业合同即将到期时,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在中国目前的住宅区,一般都有物业。为了保证业主的安全,中国法律还规定,物业需要评估。但如评估不合格或物业合同到期,可直接以现房终止物业合同。

一、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解聘?

物业合同快到期双方可以协商之后解聘。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以上是《物业管理条例》中相关条文。

实际操作中如果有业主委员会的话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服务合同续聘或解聘进行表决,达到双过半即可。然后根据业主大会表决情况进行续聘或解聘,如果解聘的话可以通过招投标进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

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签的合同,在没有业委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前一般。

二、物业合同期满续签合同有什么要求

1、按照《业主大会规程》成立业主大会;

2、由业主大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3、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4、《民法典》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是怎么规定的?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主要在《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予以规定,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合同快要到期时,可以先召开物业大会,由参加该会议的各成员选择是否与目前的物业公司续签合同。在召开会议之后,若是决定罢免寻找新的合作方,此时也可以选择在协商之后,与目前的物业公司解除物业合同,由于合同已经到期,故此物业合同的解除一般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小区业委会的选举方式可以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产生同时也是可以根据小区业主大会约定的规则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也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和维护小区业主的各项权益,同时也是要定期的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来报告物业管理的具体情况,并监督和规范物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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