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可以不用招标直接指定物业吗?为什么?
业委会可以不用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企业,但是必须召开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区域内通过的市场招投标机制、公开、公平、公正的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是国家一直提倡的。是许多小区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通常选用的方法,是目前最为公平的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方式。各省市政府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还设立了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库。
但是在一些规模较小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主持,采取协商的方式初步选定物业服务企业,最后将初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交由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有全体业主决定。
在规模较大,业主产权较为复杂的小区里,通常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定物业服务企业。招标文件编制仍然是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并通过政府的招投标平台发放信息。评标小组通常由随机抽取的政府专家库专家和业主代表共同组成,有些小区为了显示公平,还会采取跨市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的办法。在招标工作完成并确定第一中标人后,仍然需要在小区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过投票的方式确认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总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论是采取议标的方式或者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最后都必须在小区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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