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买了公摊面积,
分摊了公共场地的费用,
车停在自己小区,
要交费,
到底合不合理?
一、小区停车费名称之杂
小区停车费,全国没有统一称呼,各地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中,有的称为“车位物业服务费”、有的称为“车辆停放服务费”、有的称为“汽车停放费”。物业公司习惯称为“车位管理费”。从名称就可以看出,小区停车费之杂。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公共车位。业主交的停车费含两部分:车辆停放服务费和租金。
车辆停放服务费是物业公司的劳动“报酬”,归物业公司;租金是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停车费不是保管费
小区地面停车收费,基于两个“逻辑”:一是物业公司付出了“额外”劳动(车辆停放服务费);二是占用了小区公共资源(租金)。
物业公司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一般会写上:“乙方(物业公司)服务内容不含业主车辆等特定财产的保管服务,但业主与乙方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合同不是保管合同,停车协议也不是保管协议,停车费不是保管费,物业公司对业主车辆没有保管责任。如果业主的汽车即使停放在车位上,被剐蹭,物业不负责。
三、小区地面停车服务费是典型的重复收费
那么,车位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到底包含什么呢?
某文件这么说:“车辆停放服务费是指为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车位(库)提供秩序维护、公共清洁、公共照明、公共设备维护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费又包括什么呢?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费包括:物业工作人员的工资,公共秩序维护费用,公共清洁费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公共绿化养护费用等。
对比发现,物业费显然包括地面车辆停放服务费。难道不停车,物业就不用打扫地面卫生?就可以把路灯关了?就不用看守小区大门?
物业带着工资(物业费)收停车费,是典型的重复收费。
来源:业委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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