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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委会辞职信的几个问题

发表时间:2018-10-29 14:45


本文搜集自证大家园小区公众号的文章,是2015年4月10号推送的文章,文章的背景是业委会集体辞职,维权派发出的文章。

收集文章是为了提醒大家 前路漫漫  任重道远,且行且珍惜!


其实我很想知道,3年过去了,如今的业委会是怎么看待当年的这封解读

原文如下:





关于本届业委辞职信的解读


本届业委会不负责任的突然集体辞职,并大范围张贴辞职信,按法律法规并不符合辞职流程,因为其职责尚未履行完成,没有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选出新的业委会,并进行交接。针对其辞职信,维权志愿者聘请的律师进行了如下解读:


1. 第一页自然段:“公用部位维修使用公共收益业主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错误。公共收益属于业主所有,公用部位也是业主所共有,使用维修资金或者公共收益应当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并不是决策机构,无权擅自对公共收益的使用作出决定。

2. 第二页第一自然段关于收费、停车管理和公共部位维修工程,凡是涉及维修资金应当通过大部分业主同意,即使召开业主代表会议,也应当由业主代表告知征求广大业主意见,而不是几个业主代表通过议案即可执行。小区停车收费和新建停车场管理方案,说是遭少数业主反对而未执行,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物业管理事项只要大部分业主同意即可以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做法显然不妥。

3. 第二页第二自然段:“业主委员会办好事,合理调配使用小区公共收益余额“公共收益属于业主的,应当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款专用,不应该私立账户或者设置帐外帐,使用应该征得大家同意,但是我们都不知道如何使用,也没有公布账目明细,也没有审计,业主委员会完全凌驾广大业主之上,随意挥霍维修资金。

4. 第六页公共收益是大家的,银行奖励也属于公共收益一部分,业主委员会无权擅自动用和随意分配。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是使用公共收益或者维修资金就应当征得广大业主同意,作为业主委员会只是执行机构,却在行使决策的权利是违法的。我们要求对近期所使用的公共收益支出进行审计并追究违法的责任。

5. 第十三页:楼道粉刷工程金额巨大,应当慎之又慎在实施过程中大部分业主蒙在鼓里不知情,工程公司的资质、工程金额、物业公司维修报告、业主大会讨论议题和表决以及由第三方进行审计,这些全然不知。业主委员会口口声声说做这做那,忘记了这个组织是监督和执行机构,却以为当做决策机构在运作,完全没有把广大业主放在眼里,而在物业公司、居委会眼里充当了救世主。、

6. 第十五页:物业服务合同过期是事实,按照物业管理法规此合同已经是无效合同,但是业主委员会非但不履行监督责任,重新签署合同或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而是道出种种理由为物业公司开脱。业主委员会是否想过,如果小区一旦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失效,这个安全责任应该谁来负责呢?

7. 第十六页:业主委员会说不懂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管理,那么前面十五页中的内容陈述了在物业管理中揽工程、动资金、分奖励等等等工作活动难道是在瞎搞胡搞吗?口口声声说为大家做了许多有益的事、擅自做决策的事是不懂装懂吗?我们认为本届业主委员会全体辞职,不能就此一走了之,应该在业主大会上作出说明,接受广大业主的质询,通过会计事务所审计还原事实真相,同时将我们维权组所提出的所有问题作出解释,如果违法国家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组织或个人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维权志愿者

2015.4.9






下面是当时的评论:


云:这业委也太不负责任了吧,辞职也应该先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选出下一届业委会,交接一下吧。肯定是怕给查出什么来吧,无颜面对江东父老。
佟zixia:业委集体辞职?啥情况?不敢面对现实?
BingBing:业委辞职了, 小区有啥影响吗?不透明的业委早该下台了吧


维权团队呼吁:
1、业委不负责任的突然集体辞职,物业应该继续履行职责,保障小区生活的正常运行,这也是考验物业应急能力的时候,业主考核物业的一个重要指标,全体业主都看着呢。
2、再次呼吁有时间、有热情、有能力的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小区管理,欢迎自荐进入临时业主大会筹备组



理性的评论:

本届业委会最终还是继承了本小区历届业委会的不光荣传统:业委会成员先后辞职。只是以前是业委会成员陆续辞职,这次是全体一起辞职。也因此提前实现了维权者罢免本届业委会的计划。

  对于本届业委会辞职的原因,从他们张贴的公告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大家也没有必要再说三道四了,更没有必要进行“应该还是不应该辞职、负不负责”的讨论。因为他们既不是国家公务员,不是国家的高级干部,也不是政府派遣来的工作人员,充其量多是几个上了年纪的人,出于自愿、利用业余时间、为小区做些事情的普通业主而已。他们买房住这小区不欠谁家的债,也不用对谁家负责,他们来去自由,进退与否,完全可以由他们自己决定。

  如果说当初他们主动站出来参选业委会,为大家做实事,是一种觉悟,如今他们离开业委会,回家休息,也是一种觉悟,只是觉悟有高与低的区别

    对于这些当选过业委会的人,唯有希望维权志愿者的筒子们,能够尽快拿出他们在当权期间违法的证据,并将他们告上法庭,让法院判断他们是否有罪。如果有罪,就让法院直接让他们吃官司。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大家都不能轻易放过一个坏人,尽管他们已经辞职!

当然,法律一定是要讲证据的,仅凭一句“老不死”的谩骂;仅凭“据说”两个字的推测,是很难让法院给他们定罪的,毕竟现在已经是进入法制社会了。

    同样大家也绝对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有维权志愿者曾经发帖说过这样一句话:“人在做,天在看”。确实是这样,如果有人真的在无事生非、肆意诬陷、恶意中伤那些勤勤恳恳为小区做实事的善良老人,老天一定会报应的!冤枉好人,天地难容!


转自众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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