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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携犬与他人同乘电梯?律师:业委会等可划定犬只活动区域

发表时间:2018-10-29 17:23

2018-08-09 09:13 来源:大洋网 

专题撰文:信时记者卫静雯


大洋网讯 日前,黄埔区科城山庄锦泽园物管贴出《锦泽园养犬管理规定》,要求狗主在重大节假日或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禁止遛犬,而且不得携犬与他人一起乘坐电梯。该告示引起了养狗业主的不满,但不养狗业主却表示赞成。而海珠区泓景花园的物业也在8月1日贴出告示,要求狗主不得携犬只进入社区公共绿化地及其他公共场所。


记者走访获悉,市内多个小区近期出现养犬纠纷,物管不得不贴出各种提醒告示,希望养狗业主自觉文明养狗。但不少不养狗的业主认为,这些“条例”“告示”作用不大,起不了实际作用,希望出台更加严厉的处罚条例。

物管自定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场所禁遛狗


今年7月,广州市黄埔区科城山庄二期锦泽园的物业服务中心贴出了一份《锦泽园养犬管理规定》,列出了14点要求。根据这份“规定”:养犬人应在本规定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犬到管理处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和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的业主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不得携犬与他人一起乘坐电梯。同时规定,包括小区主要道路、公园、景观水池在内的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禁止遛犬。


该《规定》贴出后,引起小区养狗业主的不满,认为损害了养狗业主的权益。而不养狗的业主则表示赞成,认为这样可更有效地推行文明养狗,减少出现被狗攻击的状况。


家住海珠区泓景花园的街坊陈小姐告诉记者,晚饭过后,不少养狗的业主就会带着他们的宠物狗在小区公共区域散步,小狗大部分都没有拴狗绳,随意奔走。“这些小狗有时不怎么影响行人,但有时候就像疯了一样对人乱吠乱吼。”前段时间,自己1岁多的小女儿被突然冲到面前的小狗吓到大哭。


对此,泓景花园物业管理方透露,近期接到多起不文明养犬的投诉。8月1日,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贴出温馨提示,要求各位养狗的业主要遵守规定,里面提出了4个要求:一是为犬只办理相关的饲养证;二是携犬出户时,必须束犬链、戴防护口罩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三是不得携犬只进入社区公共绿化地及其他公共场所。即时清除犬只排除的粪便;四是携犬乘坐电梯时应该怀抱或看管好犬只,避免惊扰他人。此外,管理处还表示,将会上门登记养犬情况。


现场
小区公共区域小狗都没戴防护口罩


8月6日晚上8时许,记者来到白云区南悦花苑,看见小区内聚集着不少遛狗的市民。在靠近涌边巷的一个小角落处共有5只狗,大小各异。其中,仅1只狗系上了狗绳,且由狗主牵引,其余的都没有系狗绳。此外,这5只狗都没有带防护口罩。


“为什么不牵狗绳?”记者向旁边闲坐的狗主询问。有狗主人回应:“这小狗很乖,很温顺,不会咬人的。”


家住海珠区的李女士表示,部分业主遛狗时不牵狗绳,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不少困扰,且时常出现电梯一开门里面蹿出一条狗的情况,吓到老人和小孩。“小区物管也有张贴文明养狗的相关告示,但感觉没有约束力,很多遛狗的人总说‘我家的狗不咬人',这句话真的很没有道理。”她表示,如果对于不文明养狗的行为设举报制度并加重惩罚,才能对狗主起到震慑作用,遵守相关的文明养狗条例。


案例
4岁半男孩电梯内被狗咬伤


现在小区里养宠物的人非常多,宠物难免会和别的住户一起进电梯。家住天河区易丰大厦小区的杨女士反映,7月31日,其4岁半的儿子就被电梯里一只已经拴牵引绳的狗咬伤了。杨女士说,当天下午,孩子穿了游泳裤,准备去游泳。她们三人坐电梯抵达楼下1层出电梯时,迎面走进一位业主,随行的还有一只京巴犬。当时,该业主已经为狗拴上牵引绳,但没有为犬只戴防护口罩。


“妈妈,我被刚才的狗狗咬了。”离开电梯后,杨女士的儿子告诉她,他被狗咬了。“立即带孩子到光线明亮的地方,发现他小腿上有狗唾液,还有一个不明显的伤口。”杨女士表示,儿子平常不怕狗的,所以在电梯口遇到小狗也没有惊慌,就正常出入。岂料就在那出电梯口的瞬间,就被狗伤到了。受伤的当晚,杨女士就带儿子去打了狂犬疫苗。


事情已经过去9天,回想起事情的经过,杨女士还十分害怕。“因为当天那只小狗没有异样,也没有吠吼,而且孩子腿上的伤口很小,若孩子不说,几乎是不能发现的。万一错过了接种狂犬疫苗的最佳时期,后果不堪设想。”如今,杨女士的儿子从原本热爱宠物,变成看见小狗也躲得远远的,因为被咬而害怕。


业主们谴责不文明养狗 狗主贴致歉信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爱狗人士,诚恳地向您说声对不起,对之前造成困扰,实在抱歉。请放心,我会用更文明的方式来养狗:依规办理狗牌,自觉接受管理;出门前一定会代号牵引绳和狗口罩,及时清理狗在路上的排泄物,按时带狗到正规连锁医院里注射有正规编号的进口疫苗,确保狗健康……”这是一封来自越秀区一小区养狗业主的致歉信。据悉,该业主养了一只拉布拉多犬,平常有保姆牵着在小区内遛狗,因为经常牵不住狗绳且不戴防护口罩,受到其他业主的强烈谴责。


小区业主小文告诉记者,该事件已经持续半年多,不断有业主投诉该狗对自己造成了惊吓,要求狗主文明养狗,甚至要求狗主不要在小区内遛狗。而该名养狗的业主也是被其他业主的长期投诉后,才发表该致歉信,承诺将文明养狗。


声音
警方:遇不文明养狗行为可到派出所反映


广州市公安局相关服务人员表示,如果是遇到无牌无证的狗只,或者涉及危害生命的情况,可以选择到就近的派出所登记备案,或者拨打12345热线转治安管理大队进行跟进,如果是有证的狗只,但有存在不文明的行为,也可与当地的派出反映,再由派出所进行警告等相关处理。相关的问题,都需由派出所实地进行了解后再做处理。


律师:居委业委会可划定犬只活动区域


禁止在小区内遛狗,可行吗?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甘静仪表示,现行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在2015年12月3日经过修订后于当年12月23日开始实行的。该条例提及,居民委员会、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相关公约划定本居住区内的犬只活动区域。


“如果没有划定,那么我觉得可以理解为是不限定狗只的活动范围。业主可通过业委会划定犬只的活动区域,要求犬只在划定区域活动。如果没有划定活动区域就禁止遛狗,我觉得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现实情况。”甘静仪说。


对于建议出台更加严厉的处罚条例来要求大家文明养狗的建议,她表示:“若目前的处罚措施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太适应,应当提升处罚数额,更好地发挥《条例》的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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