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业委会百科/文章正文 返回上一页 返回百科首页 咨询陈经理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日常管理工作; (八)未发生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返回上一页 查看更多百科内容 电话咨询:0571-8732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