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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物业应移交哪些东西

发表时间:2018-11-02 15:37

   新老物业应移交哪些东西

       一、清理债权债务工作,具体有以下几点:

1、明确双方交接日期。对于交管方来说,这是截止日期,而对于接管方来说这是起始日。这一天,不仅是全面交管和接管工作的分界,也是交、接双方财务的结算和起算日。

2、交方在交接日之前自行理清债权和债务,并登记造册。债权,包括尚未收缴上来的业主中的各类欠费,对外合作中尚未收回的合同款项等。债务,即工程维修及各种外包服务中的未支付款以及以交接日为界以后时期已收取的业主的各类缴费。还要理清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员工之间的各类费用,包括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大中修费以及水、电、气、暖、电讯、网络、电视等相关单位的费用往来款项。

3、作为监交方的业主委员会或自行组织力量对交管方债权债务进行审计,或者请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交管方债权债务进行审计,必要时进行查实,以确定交管方所列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由业主委员会或会计审计单位负责监交。属交管方债权部分的,由其继续主张权利,将欠费收回,必要时仍可以诉讼手段予以解决。而将交接日以后所收的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转交给接管方。

5、如为了方便起见,交方和接方可就以前所欠费的收取问题达成合作协议,由接管方代替交管方收缴欠费,之后双方分成。参考物业管理网

6、接管方负责自交接日之后的各项费用收缴和支付。

         二、档案资料移交工作,具体有以下几项:

1、明确档案资料的交接范围,包括:

(1)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设计和竣工验收等技术图纸资料;

(2)重要的设施、设备购置、安装、使用及维修保养等资料以及园区地下管网、景观、绿化等相关资料;

(3)长期合作的各类合同资料以及正在执行的合同资料(这类资料应由接管方继承并可重新签订);

4)房屋装修设计图纸及设备更新改造的相关资料;

(5)业主入住、装修等家庭特约服务的相关资料;

(6)对今后物业管理和业主服务具有建设性的相关资料等等。

2、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交管方把以上资料交给接管方。

3、接管方在接收以上资料后进行整理、检查,在交接过程中做好进一步完善资料的工作。

        三、重视交接中的监交和审计工作:

1、为了确保物业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业主委员会及其骨干成员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交接的过程是集中体现业主当家作主的过程,因此,业主委员会必须代表全体业主利益,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监交工作。

2、为了确保原物业管理公司的利益,业主委员会要积极协助原物业管理公司清理债权债务,并集中下大力解决由此产生的矛盾,在以后清欠中还要予以配合。

3、为了确保公正、公开、公平地交接,客观地帮助原物业管理公司理清债权债务和留下应留的档案资料,业主委员会最好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债权债务进行审计,并可聘请法律顾问,与司法单位密切配合,以便必要时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包括诉讼。

4、业主委员会还应与政府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和支持,以便在交接出现问题时政府部门及时介入并给予指导。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监交工作由开发商和业主代表共同组成监交小组负责监交工作。而对于开发商已经撤出、业主大会还没成立的小区,物业的交接工作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组织相关力量(或指导组织相关力量)进行监交工作。总之,监交工作意义重大,它是物业管理交接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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