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着不走的被解聘物业,尽管他们说是亏本,尽管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尽管他们调高物业管理费遭到拒绝,依然赖着不走,就是这里面有着巨大的利益,有着共有物业开发利用的巨大收益,有着占有物业维修费的巨大利益。
近期有媒体报道,广州市海珠区水蓝郡业主因前期物业金铭物管公司在2013年假冒业主签名“同意”涨物业管理费,升幅超过50%,被十多位业主代表起诉到法院。最终在2015年,法院认定金铭公司造假,判决业主胜诉。随后,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此后,在涨物业管理费问题上,业委会与金铭公司不断发生矛盾,金铭公司的服务水平也不断下降,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也就自然而然地提上了业主大会的议事日程。经过历时三年的法律维权,总共打了25场官司,直到2018年12月,海珠区法院发布强制执行公告,对违法滞留小区长达3年的广州金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强制执行。但广州金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然拒绝撤出小区,还纠集一些业主表示反对,造成业主意见分歧较大,致使执行无果,只得暂停强制执行。
类似的事情在很多小区也发生了,尽管区住建水务局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原物业管理企业退出小区,并且公示了行政通知,但他们就是回答:不执行,处罚也不撤。
物业公司不退出,小区应该怎么做?
1、了解相关规约条例,按合法合理程序让他们退出
了解小区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根据合同上对应的程序合法的提出让物业公司撤出。
2、如果物业不管,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维权
小区解聘物业的流程合理且合法,物业还是一意孤行的不肯退出,则可以业委会为主体,向法律发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撤离小区。
需要注意的是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原物业公司拒不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新选聘的物业公司应与业主委员会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非法强行进驻物业管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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