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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成员索要工资到底该不该?

发表时间:2018-10-30 12:07

称舟山有个小区业委会成员向物业索要工资,不给就要赶物业走。情况相当严竣。以下为帖子摘录:

      还有这样的业委会成员?
“今天跟几个朋友吃饭,其中一个朋友跟我讲,舟山某小区业委会成员向物业索要每月五六千的工资,如果这个消息是真的,那岂不是业主给业委会的那些个人发工资?还说如果不给就要赶物业走?有没有搞错,问过其他业主了吗?强烈要求物业公布事实真相!我们可不想养这帮所谓的业委会成员。”网友对此表示震惊。(由于此事出处不明,口说无凭,因此隐去小区名字。)
业委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作为一个全体业主授权的机构,处理小区具体事务,拥有提出解聘或选聘物业公司的权力。物业好坏对一个小区品质很要紧,但一个不理性、耍弄权力,且不尊重物业规律的业委会,的确可以提出动议,把一个还算称职的物业公司给炒掉。
如果真的有业委会向物业公司索要报酬,不从就要炒物业,这还了得?
在舟山的绝大多数业委会,是不领报酬的。例如东港香榭花园业委会,小区实行酬金制物业管理,业委会成员花了大量精力和责任,但他们均不领报酬,纯义务付出。
而更多的业委会成员,他们基于这样的想法:业委会受全体业主委托管理小区,牵涉到业主的切身利益,不领报酬还常常给人骂,如果领了报酬,那更加要背负巨大的压力。索性我不拿一点钞票,清白为大家做事,你总少说我几句吧。
实际上,对业委会到底要不要领报酬,业界还是有很大争议的。不领报酬,纯义务付出,也有弊端。有了事情,业委会全体辞职,没人挑担,对整个小区运营并非有利。
且看,外地媒体曾经讨论过的业委会是否该领报酬的话题。
据《楚天都市报》
不拿津贴很少有人愿干,拿了津贴又可能受制于物业
楚天都市报:
我所在的小区物业与业委会,因业委会津贴问题争吵不休,甚至还互贴“告示”相互攻击,这不仅给小区管理带来了影响,还干扰了业主们的生活。业委会成员到底该不该拿津贴?
      武昌南湖某小区居民朱先生
业委会与物业因钱生隙,业主遭殃
朱先生介绍,2010年小区业委会成立不久,就与小区物业发生了矛盾,后来双方互相贴“告示”进行攻击,一直到现在,仍闹得不可开交。此外,小区还时常出现汽车被划坏的现象,业委会称是物业管理不当,物业称是业委会所为。业主很是愤怒,“明明是业委会与物业的纠纷,凭什么遭殃的是业主呢!”
该小区物业公司谢经理称,公司曾按照南湖街的指导意见,准备发给业委会成员每人每月400-500元的津贴,但是业委会认为钱太少,暗示物业每年要给每人10000元,物业没有同意。为此,业委会不仅不配合物业工作,还想把物业公司炒掉。
“物业曾要给我们津贴补助,但是我们拒绝了,如果拿了钱,我们不好为居民办事。”该小区业委会周姓负责人称,小区业委会与物业的矛盾并非津贴引起。
同处南湖的另一小区的物业公司,也曾每个月发给业委会成员每人400元津贴,但因遭到部分业主反对,津贴发放4个月后便停发了,业委会随后也解散。
 业委会:吃力不讨好,补贴只是安慰
“无私就无畏。有的业委会找物业拿了工资,慢慢便与其站在了同一战线。”武昌区一小区业委会成员说,业委会伸手向物业要补贴,业主会认为业委会与物业同穿一条裤子,会破坏业委会与业主的关系。
除了少数业委会不拿报酬外,大多数接受采访的业委会成员都认为业委会的活不好干,就算有补贴,也只能算个安抚。朱先生在一家国营企业上班,曾是小区业委会成员,平时利用休息时间进行业委会工作。“通讯费、交通费就不说了,一有什么决议就要挨家挨户去敲业主的门,不仅遭人烦,不满意的业主还要找茬。”
洪山区卓刀泉教师小区业委会杨主任介绍称,该小区业委会每人每月有300多元的通讯与交通补贴,经费来源于小区的车位费收益。业委会的作用发挥较好,建车位、设门禁、修泵房,与物业公司关系也很融洽。
物业:拿人手短,业委会不该要津贴
“俗话说得好,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武昌一小区物业公司范先生说,该小区的业委会成员是不拿报酬的,一旦拿了报酬,业委会和物业可能会抱团,也容易引起业主的非议与矛盾。
南湖都市桃源小区的物业经理也觉得业委会拿工资不合理。他说,业委会的工作是与物业一起建设好小区,如果物业给了业委会津贴,会给人一种业委会是在给物业干活的印象。
   业主:只要透明合理拿报酬就能接受
“本来没有津贴挺好,有了津贴反而让部分人红了眼。”上述南湖某小区的业主刘先生无奈地说,小区业委会拿津贴后,引起部分业主不满,“没办什么事,还拿工资!”“他们能做,那我们也能做!”
“如果拿了津贴报酬,性质就变了。”家住汉口大江苑小区的李小姐认为,业委会成员本属于自愿,如果是为了报酬没必要选择这份工作。
但是,也有不少业主认为付出了劳动,自然应该有回报。家住汉阳翠微新城的李先生说,业委会少不了通讯与交通开支,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没有一定的报酬,时间长了可能就没人愿意干了。“只要透明合理就能接受。”
  法规:无明确规定,由业主大会决定
在物业管理条例中,对于业委会是否有酬劳、酬劳的标准等,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而是由全体业主商议决定。
武汉市出台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也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
2010年南湖街道就此曾进行过探索,其对辖内小区建议:小区面积在十万方以上的业委会主任、副主任每月补贴500元,委员400元;面积十万方以下的业委会主任、副主任每月补贴400元,委员300元。但到底给不给、给多少,还是要通过业主大会决定。  “一定要给业委会成员‘发工资’”
“中国十大地产人物”、律师秦兵说,很多业委会成员都是白干,所以不少业委会都运行不好。
  河南商报记者:业委会到底要不要开工资?
秦兵:现在很多业委会成员都是白干,都是在给小区无偿劳动。这点经过检验,其实不可取。一定要给业主委员会成员一个独立的薪酬,因为有时候他可能管理几十亿资金。有时候你给业主委员会主任1万多块钱的月薪,没人愿意干,因为不是一般的累,因为没有这么高尚的人。
给业委会成员发工资,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但法无明文不禁止。小区的事务是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业主可以决定给业委会成员报酬。从报道中讨论的情况来看,法无禁止则可行。业主还是理解应该给业委会成员适当的报酬的。但账目一定要透明。
但是,问题在于,如果当业委会成员有钞票可拿,那么,这对业委会选举进程将是个考验。因为,当业委会将不再是一个单纯奉献的岗位,而是有现实的利益。如果让纯为私利、缺乏公心的人进入业委会,小区未来的管理,恐不会太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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