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选聘必须进行,那如何成功选聘就成了业委会乃至全体业主们都需要思考的问题。
现阶段是物业行业的变革期,物业服务品质下降是必然,业主们自然也会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去行使监督和管理的权力。但业主群体和物业公司的利益博弈,业主群体过于弱势,处于“幼年期”业主组织自治能力不足,而长期被“包养”的物业公司却练就了各种“潜规则”手段。新手医生遇到了行业顽疾。想要改变固步自封的物业行业,像新手玩家开启了地狱难度,结果可想而知。在物业服务市场剧烈动荡的当下,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非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企业,从理念到执行上的差距是巨大的。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多少学会了如何和业主群体打交道,能够理解适当的监督有助于提升企业自身的服务品质和品牌价值。
而非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很难做到认清自己,也无法掌握和业主群体沟通、妥协的界限。另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公司更注重市场的评价,较容易和业主群体达成合作。
二、一份适合的物业服务合同
好的合同有三个要点。
1、明确物业服务的边界,也就是理清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责权利。这一点非常重要,也是前期物业无法做到的。一个有基础的物业公司和一份有约束的物业服务合同,是确保业主利益的关键。
在合同中明确服务的条款,明确物业公司的违规责任,明确业委会在小区人事、公共收益方面的权力,是确保业主监督监督物业服务权力的重点。只有理清边界,双方才能开启互相适应、互相合作的开端。
2、明确奖惩机制,且越严苛越好。奖惩机制的重点并不在对事的处罚,而是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让渡权力给业主群体的觉悟,权力平等是合作的基础,也是业主群体开始行使管理权的开端。
3、牢把关键条款,譬如对于小区人事的审批权和公共收益的归属权必须明确,缺少这些,合同服务条款再明细业主群体也做不到有效监督。尊重业主群体的物业服务企业,自然会拿出一份好合同。约束自己的同时,可以放下负担,和业主们打造一个更美好的小区。
但是,尽管前期物业主动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选聘也是牵扯多方利益的重要事件。只有依法依规尽量做到没有瑕疵,才能确保选聘的顺利成功。
一次成功的选聘,关键的是需要业主群体的广泛支持。做好宣传工作,协助业主理清信息,让业主们熟悉合同细节。让更多的业主参与到业主大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尊重其他不同的观点。一次广泛的参与,除了做出一个好的选择,也会点燃业主们积极参与小区事物的热情。
当以上三点都做到位了,小区的物业服务将重回正轨。越来越透明公开的物业服务,越来越多的业主交流,积攒的难点问题被一个个解决,积极的正能量成为主流,一个和谐理性、美好幸福的小区就会在不远处微笑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