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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成立业主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2-05-09 09:52

业主委员会的好处是可以对物业起到良好监督作用,可以让小区共同收益变得更加透明,可以保障业主们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社区氛围的和谐建设。它的坏处在于法律地位尴尬,倘若业委会出现经费不足时则难以持续,容易出现“独裁”管理。

成立业主委员会有诸多好处:

1、业委会是业主大会授权的,是小区广大业主的代表,他们以业委会委员的身份说话办事是可以代表大部分业主的需求,也就是说,物业和社区接班等等再有问题,或者业主与之有矛盾,可以找到合法的代表进行协商或者谈判,简单说就是以前有事要几百张嘴一起说,现在几个人就能说清楚。主要还能收集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统一。


2、业委会本事的权利之一就是 监督物业的各项工作,起码是一个有权利依据和来源的非正式机构进行监管。


3、也就是业委会的义务,要向广大业主汇报工作,而且本身还要接受业主的监督。


4、可以更明确的区分物业和业主的权利义务。简单说,没业委会的时候小区有事业主都往物业这推,但本身有些事是物业代业委会履行职责。就比如动用大修基金等等工作。有了业委会,职责划分清楚,事情办好没办好,一下就能找到源头,业主可以及时跟进,甚至协助处理 ,催促等等


5、最重要的一点也是我认为所有业委会成立的重要一点,那就是可以监管甚至接管物业公共收益。处理得好的话,可以避免公共收益流失,集中资金为广大业主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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