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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第三方机构 助推小区业委会成立

发表时间:2023-10-17 10:00

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是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在小区管理中起着关键作用。

  “目前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业委会的成立和运行有相关规定,但在实践中,业委会的成立和运行仍然遇到很多问题。”由于没有业委会的有效监督,物业公司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同时,业主们对小区公共利益应该知情的事项不知情。

  现实生活中发现,许多小区业主想自发成立业委会,但是操作起来困难重重,有的几年时间都成立不起来。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业主对业委会的作用认识不到位,有的甚至投票也不积极参与;二是业委会成立程序比较繁琐,缺少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现有物业公司的配合;三是住建等业务主管部门倡导、规范和指导推进业委会成立的力度不够。业委会组成人员大部分都是业主兼职担任,没有经过业务培训,缺乏经验。

  对此,规范化推进小区业委会成立和运行履职是大势所趋。除了加强物业小区党建工作、加强基层街道办、居委会对业委会筹备成立、运作指导的监督力度,还可以开展第三方机构协助推进物业小区业委会成立。由业务主管部门通过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对小区业委会筹备成立提供咨询、业主大会会议服务,协助小区依法、有序、顺利产生业委会,指导小区业委会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规范运行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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