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相关法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商交纳。简单来说,房屋在交付业主之前,物业费由房产开发商交纳,交付业主之后,物业费就由业主交纳。
1、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
2、移交有关图纸资料;
3、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4、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
5、确认现场查验结果;
6、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7、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开发商、业主大会和原物业公司要做好承接查验前的准备工作,并及时书面通知新物业公司进行承接查验。新物业公司应当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并与开发商或业主大会约定承接查验时间。
选聘方案应当包括拟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状况、专业管理人员的配备、管理实绩要求、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和选聘方式等内容。选聘方式就是采购方式,目前我们业主大会决定的采购方式就是“协议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