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有相应规定。只不过招投标的没几个,都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便于掩盖施工质量问题。监管部门不作为是主要原因。
近年来,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除了不交物业费,与物业发生肢体冲突等“非常规”手段,还有没有其他手段可以维权呢?今天就来说一说解聘物业公司这件事。案例:某小区因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不满,业委会还召开业主大会,大部分业主同意解聘该物管公司。然而,解聘后的半年时间内,虽然该物业曾书面承诺撤离,小区业委也在解聘老物业后与另一家物业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但老的物管却 ...
物业公司党员当然可以评分的,而且选聘物业公司的时候,党员也是有权利的,他们还是可以做这方面的评分人员
当然可以,只要符合国家规定就可以。很多开发商用的都是自己旗下的物业公司,举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中海物业、万科物业、金地物业、长城物业、招商局物业……等等
1、该行为无效,投票结果对业主没有约束力。2、业主大会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违反。有证据证明这些提前确定的票,可以让业主重新确认。
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在本质上是雇佣关系,业主为了小区内的各项公共事务得以开展,并且维护公共区域安全和秩序、环境的整洁优美,便聘请物业来提供服务,为业主的日常生活提高质量。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物业没有摆正自己位置,甚至有些反客为主了。他们不光不用心提供优质服务,还颐指气使地要求业主交物业费,一有不交或者迟交的便动辄断水断电,严重影响业主的日常生活。那么,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决议依法解聘现有物业的小区 ...
经20%以上业主提议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对维修资金使用进行审价、审计。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以上通过。
选聘不等于招标。选聘是业委会前期经过考察初步选择几家物业公司,然后通过业主投票的方式选择其中一家。招标是通过正规的招投标程序,由专业的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来确定一家中标的物业公司。这两种方法都可以,各有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