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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聘请第三方会务,聘请第三方代理公司,是否需要业主大会单独授权?这个判决也许可以给你答案!

    经典判词节选一:并非所有事项均需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由所有业主直接行使决定权,业委会系业主大会选举出的代表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日常执行机构,履行日常管理职责,业委会对业主共有部分的依法依约履职行为,亦属于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重要形式。因此,本案所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如何确定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方式,或者说为实现业主管理权,如何确定业委会的权利界限。节选二:从《民法典》的价值导向 ...

    2023-09-18 查看详情
  • 居委会在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职责之前,应当取得业主大会的授权!

    我们曾经写过明确了!换届改选小组无权修改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这篇文章!提到了上海市房管局通过这种形式,公开表达了对换届小组权限的解释。上海地区政府这个通知,应该是来自这个精彩的判例!案号:(2020)沪02民终7072号划重点: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在新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不得召开业主大会对小区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而是应当先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

    2023-09-10 查看详情
  • 判例丨这个小区的业主大会仅有12名业主代表参与并代替其他业主投票!合理吗?

    “16名业主代表的产生既不合法也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代表全体业主”“参会的12名业主代表未按照法定程序书面征求业主意见而是按个人意志投票表决”“原审认定12名业主代表的表决意见代表了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75%的业主且占总人数75%的业主的意见缺乏证据违背立法本意”案情回顾韩换克、高革、王喜玲申请再审称一、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有217户业主以“南熙福邸业委会私自更换物业公司、私自修改南熙 ...

    2023-09-09 查看详情
  • 针对《民法典》278条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参与表决”的探讨 | 上海一街镇发布

    “参与表决”近期不少住宅小区业委会就如何理解业主在业主大会中“参与表决”的法律规定提出疑问,争议焦点涉及到《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的业主大会召开时,业主参与表决事项的理解与适用问题。三林城建中心(房办)就此进行了多方研究:背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所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 ...

    2023-09-08 查看详情
  • 物业保修金的交存标准

    1.用于销售的物业,建设单位在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之前,应当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二的比例交存物业保修金。2.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应当以建设项目工程决算金额为准;在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时无法提供工程决算报告的,可以以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明确的合同造价作为预交物业保修金的基数,并根据工程决算报告提请结算最终金额。

    2023-09-06 查看详情
  • 物业服务由谁来提供?

             物业管理可以由业主自行管理,也可以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物业服务人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物业服务企业,指的是根据已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这也是我们通俗讲的物业公司;第二种是专业单位,一般指提供保洁、秩序管理等专业管理的单位。如专业的保洁公司、安保公司等。第三种是其他物业管理人,主要是为小区物业服 ...

    2023-09-05 查看详情
  • 《条例》中明确规定需要备案的事项有哪些?

    《条例》中明确规定需要备案的事项共4项: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15日内,物业服务人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物业服务人未按规定将物业服务合同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 ...

    2023-09-04 查看详情
  • 通往小区楼顶的门,物业到底该不该上锁?

    一直以来,高层住宅楼楼顶该不该上锁这个问题争议不断。不上锁,居民担心存在高空抛物安全隐患,家长担心儿童到楼顶玩耍坠落;上了锁,居民表示不仅无法晾晒衣被,还存在关闭逃生通道的问题。高层住宅楼楼顶究竟能不能上锁,有什么好的方法解决这一矛盾问题?该不该上锁?市民看法不一,小区也各有不同胡女士家住张湾区某高层小区,所居住楼栋通向楼顶的大门被物业锁上了。她认为,锁住楼顶大门不仅让居民无法上楼晾晒衣服,而且一 ...

    2023-08-30 查看详情
  • 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就是一个没有主权的小区!

       住宅小区,其实就是由众多以前互不相识的“家庭”组成的一个生活居住点,从组织体系和居民的稳定性、结构性来看,虽然他们住在城市里,在短时间内甚至远远赶不上一个偏僻山寨。   因为再偏僻的山寨,都是经过了几十年甚至数百年形成的一个稳固的生活、生产单元,已经有稳定的宗族关系、亲缘关系、姻亲关系以及熟人关系等等,并且也形成了自己一套稳定的运作规矩和乡村乡规。&n ...

    2023-08-29 查看详情
  • 权益是争取来的,不是等来的!

    在观念上,很多业主仍然没有意识到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态度也不积极。很多业主联系不上,即使联系上了,有些人以各种理由推脱,参与业主委员会的积极性不高。至于一些房子用来出租或者没有入住的业主则认为业主委员会和自己没有关系。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业主来说,除了能够在维权的过程中,集合个人力量为集体力量外,更大的好处在于能够自己管理自己的物业,而这是很多业主没有意识到的。作为业主委员会,在物业 ...

    2023-08-28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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