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治理中,《管理规约》如同社区“宪法”,规范着业主行为与公共事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则是业主大会的“操作手册”,决定着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当小区需要修订这两份核心文件时,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一、修订启动:从“提议”到“立案”的三大门槛1.提议主体资格根据《民法典》第278条,修订《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需要经过业委会或者20%以上的业主提议召开。2.草案起草与 ...
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们看似省去了组建业委会的繁琐,却可能不知不觉中陷入一些“隐形损失”。这些损失不仅关乎业主的钱包,更直接影响小区的生活品质和房产价值。一、公共收益被侵占:小区成了物业的“提款机”小区电梯广告、公共车位出租等公共收益,本应属于全体业主。然而,没有业委会的小区,这些收益往往被物业公司单方面掌控。例如,杭州某小区物业公司长期隐瞒公共收益,业主们对电梯广告收入、场地租赁费用一无所知。 ...
物业服务用房的坐落和面积应当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中载明,并在办理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前确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其中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测地上物业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经营用房面积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测地上物业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四;但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均为非住宅的,只按照不少于实测地上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配置办公用房。规划为商业或者办公用途的地下部分 ...
业委会成员:能绘就小区蓝图,亦需守住行为红线在小区这个温馨的大家庭里,业委会成员身为业主代表,肩负着引领小区走向美好未来的重任。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关乎着每一位业主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感。那么,业委会成员究竟能做些什么,又有哪些事情是绝对不能触碰的呢?业委会成员的“可为”清单搭建沟通桥梁,凝聚业主力量小区就像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业主们有着不同的需求和意见。业委会成员要做的是成为业主与物业、开发商之间的“ ...
当业委会解散,小区公告栏贴出解散公告时,业主群瞬间炸开了锅:“停车费会不会被卷走?” “下次选举要等到猴年马月?” “找谁牵头开业主大会”……在小区治理中,业委会作为业主自治的核心组织,一旦因故解散,小区管理将面临“真空期”。根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业委会解散主要有几种情形:任期届满未换届:业委会任期一般为3-5年,任期届满后需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业委会。若未按时换届,原业委 ...
手把手教你成立业委会:从0到1的避坑全攻略——普通业主如何打破“物业独大”,夺回小区话语权开篇:你的小区正在经历这些吗?物业费年年涨,服务却越来越敷衍:保安打瞌睡、保洁偷工减料、绿化变荒地?公共收益(电梯广告、停车费)去向成谜,业主却连知情权都没有?小区设施老化无人修,维修基金被挪用却无人追责?如果答案是“是”,那么你的小区急需一个业委会!但成立业委会谈何容易?物业阻挠、业主冷漠、流程复杂……本文 ...
从“一盘散沙”到“铁军团队”——业委会换届指南(实用干货+团队建设+避坑指南,手把手教你打造“战无不胜”的业委会)开篇:为什么90%的业委会活不过3年?成员A:“我工作忙,小区的事顾不上,还是辞职吧。”成员B:“物业太强势,我斗不过他们,算了。”成员C:“业主骂我收黑钱,我图什么?不干了!”换届“七大黄金法则”:把业委会变成“铁军团队”法则1:选“专业户”不选“老好人”——用“技能”碾压物业错误案 ...
新手必看!当业委会成员要躲开的10个雷区——从法律红线到人情陷阱,一篇说透业委会生存法则业委会的权力就像一把双刃剑:用得好是业主权益的守护神,用不好可能成为矛盾导火索。新手委员上任前,这些雷区必须刻进DNA!雷区一:“我觉得”代替规则——拍脑袋决策毁所有案例:上海某小区业委会主任擅自决定将绿化带改造成停车位,未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业主集体举报后,街道办责令恢复原状,业委会公信力彻底崩塌。避坑指南:随 ...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投票指南:如何突破1/2同意魔咒——从“一票否决”到“多数决”的实战攻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本是改善民生的好事,却常因“1/2业主同意”的投票门槛卡在第一步。低层住户反对、业主参与率低、投票规则模糊……这些难题如何破解?本文结合成功案例与法律条款,为你拆解突围策略。痛点一:低层住户反对——如何破解“利益失衡”困局?反对理由:“加装电梯影响采光,我家房价要跌!”“电梯噪音大,老人孩子休 ...
每户每年被侵吞的800元:公共收益追讨实战录——从“糊涂账”到“明白钱”,业主维权全流程拆解小区电梯广告、丰巢柜租金、公共车位收益……这些每年每户800元的公共收益,正在被物业、业委会甚至第三方公司悄悄分食。本文结合真实追讨案例,为你揭露公共收益黑洞,手把手教你夺回属于自己的权益。一、你的小区正在“失血”:公共收益三大藏钱坑广告位黑洞案例:北京某小区业委会审计发现,物业连续5年未将电梯广告收益转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