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业委会、物业管理等社区事务方案提供商
当前位置:首页/ 物业选聘
为什么要重新选聘物业服务公司?

1、众所周知,垄断服务不叫服务,叫“你必须服从”。通过重新选聘,给基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现有物业公司引入竞争,于业主来讲,多了选择的机会,能透过竞争选择到能真正服务好广大业主的物业公司,而不是只能在不住与必须接受安排好的物业公司之间选择。对前期物业公司来讲,也是一次市场检验和自我提升。

2、最为重要的,通过真正服务于业主的业委会,能将物业服务标准、违约责任、公共收益有效监督、维修基金合理使用写入物业服务合同,真正使广大业主居住在一个对自己的物业权利知晓而得到有效保护的生活环境中。

 了解更多业主权益保障知识,让业主维权更安全、高效,敬请关注“业委会百科”微信公众号。


为何业委会不把物业企业名单直接摆出来公投?

选聘物业企业,除了为引进好的物业服务企业,还有一项非常重要,那就是:制定好物业服务合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小编了解到:物业合同一旦公示就不能更改,如若需要修改就要重新公示,合同走完公示期才能进入业主大会公投环节,公投得票双过半才能进入招标环节,最后才有物业合同的签订。如果业委会单纯把所有物业企业名单直接摆到选票上来投票,那么结果不会达到双过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每次业主大会公投结果必须为双过半,业主大会才是合法通过。

 


招标方式的利弊(公开招标、邀标、议标)

对招投标工作在行的邻居应该懂:没有一种招标方式能称得上完美、可以做到天衣无缝,关键要采用哪种招标方式可以更加公开透明、便民利民。

公开招标适用条件:适用范围较广,大多数招标项目均可以采用,项目规模较大、技术复杂且潜在投标人不清楚的项目尤为适用。

公开招标竞争程度:属无限制性竞争招标方式,投标人之间相互竞争比较充分,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

邀请招标适用条件:适用于受项目需求、条件和市场供应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招标项目,或者拟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的项目。

邀请招标竞争程度:属有限竞争性招标方式,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受到一定限制,产生围标甚至不法行为的机会多一些。

议标:由业主邀请一家或最多不超过两家企业直接协商谈判,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谈判形式。议标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假如业主授权业委会议标,也需要全民公投表决同意这种方式。


前期物业条款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认真审查前期物业管理条款。尽管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不是业主选择的,但业主仍然可以通过约定《购房合同》中的“前期物业条款”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前期物业条款要注意以下几点:

1、物业服务费是按年、半年、季收取,还是按月收取。

2、明确约定聘请从事前期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等级。

3、明确约定物业服务费收取的时间,是先服务后收费,还是先收费后服务。

4、明确物业管理公司代收费项目,并明确物业公司不得收取本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5、明确购房者自用部分维修的费用是由谁支付。

6、明确物业费、水、电、暖、气等名目下有无额外收费要求或代收费用。

7、通过业主大会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只有在成立物业委员会之后,业主们才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来选择符合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重新核定物业管理费用。


为什么要“结束前期物业合同”?

“前期物业合同”的签订主体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并不包含业主本身。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涉及的却是广大未来业主的未来利益。

为了防止或尽量减少“侵占业主利益”或者“不了解未来业主的未来利益需求”而产生的不当合同条款,国家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即,一旦业主大会成立,并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结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相应终止。

因此“前期物业合同”仅存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的过渡期间内。

所有开发商和物业对业主权益的侵害和不当条款,均应随着前期物业合同的结束而结束!


微信
咨询
电话
0571-87323123
顶部
cache
Processed in 0.009024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