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很多业主还不了解业主委员会的重要作用,业主委员会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很多人觉得业主委员会和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对于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并不积极。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集合个人力量为集体力量外,更大的好处在于能够自己管理自己的物业。在出现物业纠纷或者需要更换物业时,业主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就会体现出来。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止。
如果购房者所在的小区已经成立了业主大会,则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原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如果所在的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则无法直接聘用物管公司。
完全可以,在业主大会依法成立后,有权表决是否继续使用目前的物业公司还是更换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业主委员会先拟定选聘方案。选聘方案包括拟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实绩要求、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和选聘方式等内容。选聘方案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后,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通过本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标,但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采用协议选聘等其他方式的除外。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相关档案和资料,以及物业管理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