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有权更换物业?
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一条、八十二条规定:业主有权主动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同时还可委托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开发商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更换。
小区换物业需要什么条件?
更换物业条件如下:
1、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
2、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
3、《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4、《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
业主如何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首先小区要有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如果在业主大会还没有成立之前,开发商已经聘请了相关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要约定期限,但是,如果在这个合同的约定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那么之前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止。
更换物业公司的步骤:
1、召开业委会会议;
2、根据议事规则草拟物业选聘方案;
3、征求业主意见,公示、 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4、根据选聘方案制定招标文件;
5、成立选聘小组(选聘小组组成一般包含业委会代办、业主代表、社区代表。);
6、发布物业选聘公告,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报名;
7、成立评标小组,对企业进行评标定标;
8、推选得分高的两家物业企业,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针对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专有面积和人数有过半以上业主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
9、表决通过,由业委会同物业公司签署协议,并安排新老物业交接手续;
以上小区更换物业的流程及步骤,整个周期大概需要2—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