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底,当打工人还在计算年终奖时,一些小区业主已经提前领到了“过年红包”。重庆一米阳光小区连续多年为1100余户业主发放150元现金红包,杭州梧桐蓝山小区更是直接送上食用油礼包。这些红包并非物业“自掏腰包”,而是源自小区里一个被多数人忽视的“隐形金库”——公共收益。
根据《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共有。这个“金库”的入口可能藏在以下地方:
1. 广告位租金
电梯内的电子屏广告、道闸口的横幅广告、快递柜顶部的宣传牌……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广告位,每年能为小区带来数万至数十万元收入。例如,成都南华苑一期小区仅2019年广告收入就达数万元。
2. 公共场地租赁费
小区闲置的公共用房出租、楼顶通信基站占地费、婚庆公司布置场地的使用费,甚至自动售卖机的摆放费,都是公共收益的重要来源。
3. 停车费差价
利用小区共有道路划设的停车位,其收费在扣除物业必要管理成本后,剩余部分应归业主共有。部分小区通过优化停车管理,年收入可超十万元。
4. 公共设施经营收入
充电桩分成、饮水机租金、废品回收站场地费等,这些零散收入积少成多,也能成为红包的“弹药库”。
案例1:杭州梧桐蓝山小区的“油米攻势”
该小区业委会通过优化广告位招商、规范停车管理,年收入突破170万元。经业主大会同意,他们将30%的收益用于发放食用油等实物福利,既实用又暖心。
案例2:成都南华苑的“八年红包传统”
这个无物业的老旧小区通过居民自治,将公共收益的结余部分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业主。2019年,121户业主每户领到800元红包,还吃了顿热热闹闹的团年饭。
案例3:重庆一米阳光的“现金惊喜”
小区物业与业委会合作,将公共区域的广告费、临停费等收益直接转化为现金红包。虽然每户仅150元,但连续多年的发放让业主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规则1:发红包需业主大会授权
业委会无权擅自决定红包发放,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需要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才可执行。必须在合法合规的程序下执行,避免好心办坏事。四川乐山世豪广场小区曾因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发放补贴,受到了举报投诉。
规则2:合理成本≠“糊涂账”
如授权第三方或物业等代管,对方可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管理成本,但需提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部分地区规定,物业提取比例不得超过收益的30%。业主有权要求公示收支明细。
规则3:红包不是“必选项”
公共收益的用途由业主大会决定。除了发红包,还可用于补充维修基金、升级公共设施、组织小区活动等。例如,杭州某小区将收益用于翻新凉亭和单元门,提升了小区品质。
第一步:成立业委会
业委会可进行招商、监督物业对公共收益的处理等,盘活公共收益。
第二步:查清“家底”
要求物业或业委会公示近年来的公共收益账目。如果发现收益去向不明,可通过业主大会要求第三方审计。
第三步:参与决策
在业主大会上,积极投票决定公共收益的分配方式。如果希望发红包,需确保方案获得“双过半”业主同意。
第四步:监督执行
关注业委会是否按决议使用收益。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可向街道办或有关部门投诉,甚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年终红包不仅是物质回馈,更是业主权利意识的觉醒。当越来越多人开始关注小区公共收益,物业不敢再“闷声发财”,业委会不敢再“暗箱操作”。从红包到路灯维修,从垃圾分类到电梯更新,业主的每一次关注都在推动小区治理的进步。
这个春节,不妨多问一句:“我们小区的红包,今年发了吗?”也许你会发现,那个曾经陌生的“公共收益”,正悄悄改变着你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