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决定选聘物业之前,需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
2、业主委员会将业主大会的决策通过某种方式向全体业主公式。
3、在招标的过程中业主可以全程旁听;
4、招标结束后,对于招标过程和评标报告全体业主都有知情权;
5、一旦确定了新物业公司,对于相关约定和价格等全体业主都有权了解。
按照流程,小区的物业选聘将召开两次业主大会。第一次业主大会,将就物业选聘的方式进行表决,也就是让业主去表决到底到底是谈判续约还是进行公开选聘?第二次业主大会,将就选聘结果就行表决确认。如果第一次业主表决结果是和物业谈判续约,第二次大会将就是否和物业签署物业服务合同,以及合同内容进行表决;如果第一次业主表决结果是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聘,那么第二次大会将对公开招标的中选物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进行表决。
必须明确指出物业选聘,并不等同于换物业。物业选聘,是业主通过合法程序依法选择和聘用物业公司的过程,是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里明确的提法。一般来说,物业选聘有两种方式,一种就是和现有的物业公司谈判并考虑直接续约;另一种,就是由业主提出标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聘,社会上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都可以来报名,现有的物业公司也可以来参加。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开展选聘工作,是由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来确定的。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选聘的结果可能是和原有物业继续合作,也有可能是更换了新的物业公司。因此换物业仅仅是一种选聘结果,而不等同于选聘。
根据本次物业选聘方案,物业履行新合同后有个3个月试用期,如果试用期物业服务考核不达标(根据《物业服务标准与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业委会将视情况予以延长试用期(最多3个月)或者直接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提前解除物业合同并重新开展选聘工作。
因为2020年业主大会会议门槛为人数和面积双过半参加。而2021年元旦后,业主大会会议门槛提高到双2/3业主参加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