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新民法典规定更换物业需要2/3业主同意,但新民法典还未施行(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在需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首先要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必须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同意的人数要双过半(总面积、总人数))。根据选聘方案制定招标文件,成立选聘小组,邀标或公开招标,评标、答辩,以选出中标企业。
可以通过业委会,也可以通过业主自身的多数来决定;要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以解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如果对于半数以上业主通过的解聘或者选聘物业决议,原物业公司拒绝退出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强令退出。
小区更换物业,前后物业公司会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资料和帐目都会转交给新物业公司,你以前欠的物业费会有帐可查,应该要交纳。以前收的押金也同样会移交。
可以,不过需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后,代表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也就是说解聘物业公司的权利是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