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家小区的电梯广告费、停车位租金、公共场地摊位费……这些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公共收益,真的用在了小区建设上吗?
近年来,小区公共收益“糊涂账”现象屡见不鲜:
账目混乱:收入不公示、支出无明细,甚至出现“负数收益”;
管理失控:物业擅自挪用、业委会暗箱操作,业主毫不知情;
监管缺位:职能部门检查流于形式,街道社区“被动处理矛盾”。
业主大会是揭开谜底的关键时机! 以下5个问题,务必在会上追问到底!
追问话术:
“请公示过去3年小区所有公共收益的收入明细,包括广告位数量、停车位收费标准、摊位租赁合同等原始凭证!
(举例:某小区物业谎报广告位数量,业主通过实地核查发现实际收入是公示数据的3倍!)
管理漏洞:
收入未进专户,与物业费混用;
小额收入(如快递柜进场费)未纳入账目;
合同丢失或未签订,收入成“糊涂账”。
追问话术:
“这笔XX万元的维修支出,是否在业主大会上表决通过?请出示表决记录和施工合同!
(警示:某小区物业以“维修电梯”为名挪用公共收益,实际用于填补物业费亏空!)
违规操作:
以“紧急维修”为由跳过业主表决;
虚构项目套取资金(如伪造绿化改造合同);
支出无发票、无验收报告,资金流向不明。
追问话术:
“请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并说明审计机构是如何选聘的!
(案例:某小区业主自费聘请审计,发现业委会成员私分公共收益!)
监管盲区:
物业或业委会自行“审计”,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审计报告只公示汇总表,隐瞒合同、发票等关键细节;
街道、社区未履行监督职责,审计流于形式。
追问话术:
“当前公共收益结余XX万元,下一步使用计划是否经过业主共同决定?(建议:优先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用于增设监控、消防等急需项目!)
常见问题:
资金长期闲置,未用于小区实际需求;
擅自将收益用于发放业委会成员津贴;
未建立年度预算制度,支出随意性强。
追问话术:
“公共收益账目是否在小区公告栏、业主群同步公示?公示期是否满15天?
监督技巧:
对比合同与实际收入(如广告位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
要求物业按月/季度公示账目,而非仅年度公示;
对账目有疑问时,通过“纠错”功能反馈至物业企业。
《民法典》第282条: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收益使用需经业主共同决定,并接受业主监督;
维权路径:向街道、住建部门投诉;发起业主大会罢免违规业委会;通过司法途径追责(如起诉物业返还收益)。
结语:
小区公共收益不是“唐僧肉”,而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转发本文,让更多人学会用法律武器守护自己的权益!您的每一次追问,都是推动小区治理透明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