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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的业主九大权利

    辛苦攒钱买房, 成为了业主。 您是否清楚业主应享有哪些权利? 是否清楚您该如何行使业主权利? 是否清楚您的权利受到损害该如何救济?   业主权利之一业主对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当你购买了某小区的房屋后,对自己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即所谓的专有部分的专有权,还对小区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2023-09-25 查看详情
  • 小区续筹维修资金,业主拒缴,法院支持吗?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小区建筑物的“养老保险”那小区公共道路维修需要业主续缴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能否拒绝呢?基本案情北京通州某小区的主干道年久失修,路面残破不堪,该小区业主委员会遂牵头拟对小区主干道进行维修。业主委员会经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及工程预算价后,向小区内全体业主发出《倡议书》,要求各业主根据各自住宅面积向业委会缴纳续筹专项维修资金。《倡议书》发出后,小区内陆续有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主动向业委会缴 ...

    2023-09-22 查看详情
  • 业主可以主张撤销物业合同吗?

    导读本案中,作为业主主张业主撤销权的对象只能是业委会作出的决定,而不是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基本案情张某系案涉小区业主,他认为,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区业委会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时未经过半数业主同意,且第三人在进行物业服务时并未认真履行义务,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法院判决一审: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 ...

    2023-09-21 查看详情
  • 业主知情权的边界在哪儿?

    案情简介   被告系南京市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于2017年12月经该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于2018年1月15日登记备案。张某、王某、赵某、孙某、刘某五名原告均系该小区业主,五名原告以被告未在小区公示2019年6月29日业主大会表决清单(包含:楼栋号、单元号、房间号、表决意见、会议决定)、2019年11月13日业主大会表决清单(包含:楼栋号、单元号、房间号、表决意见、会议决定) ...

    2023-09-20 查看详情
  • 聘请第三方会务,聘请第三方代理公司,是否需要业主大会单独授权?这个判决也许可以给你答案!

    经典判词节选一:并非所有事项均需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由所有业主直接行使决定权,业委会系业主大会选举出的代表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日常执行机构,履行日常管理职责,业委会对业主共有部分的依法依约履职行为,亦属于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重要形式。因此,本案所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如何确定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方式,或者说为实现业主管理权,如何确定业委会的权利界限。节选二:从《民法典》的价值导向 ...

    2023-09-18 查看详情
  • 居委会在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职责之前,应当取得业主大会的授权!

    我们曾经写过明确了!换届改选小组无权修改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这篇文章!提到了上海市房管局通过这种形式,公开表达了对换届小组权限的解释。上海地区政府这个通知,应该是来自这个精彩的判例!案号:(2020)沪02民终7072号划重点: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在新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不得召开业主大会对小区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而是应当先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

    2023-09-10 查看详情
  • 判例丨这个小区的业主大会仅有12名业主代表参与并代替其他业主投票!合理吗?

    “16名业主代表的产生既不合法也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代表全体业主”“参会的12名业主代表未按照法定程序书面征求业主意见而是按个人意志投票表决”“原审认定12名业主代表的表决意见代表了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75%的业主且占总人数75%的业主的意见缺乏证据违背立法本意”案情回顾韩换克、高革、王喜玲申请再审称一、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有217户业主以“南熙福邸业委会私自更换物业公司、私自修改南熙 ...

    2023-09-09 查看详情
  • 针对《民法典》278条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参与表决”的探讨 | 上海一街镇发布

    “参与表决”近期不少住宅小区业委会就如何理解业主在业主大会中“参与表决”的法律规定提出疑问,争议焦点涉及到《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的业主大会召开时,业主参与表决事项的理解与适用问题。三林城建中心(房办)就此进行了多方研究:背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所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 ...

    2023-09-08 查看详情
  • 物业保修金的交存标准

    1.用于销售的物业,建设单位在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之前,应当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二的比例交存物业保修金。2.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应当以建设项目工程决算金额为准;在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时无法提供工程决算报告的,可以以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明确的合同造价作为预交物业保修金的基数,并根据工程决算报告提请结算最终金额。

    2023-09-06 查看详情
  • 物业服务由谁来提供?

             物业管理可以由业主自行管理,也可以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物业服务人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物业服务企业,指的是根据已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这也是我们通俗讲的物业公司;第二种是专业单位,一般指提供保洁、秩序管理等专业管理的单位。如专业的保洁公司、安保公司等。第三种是其他物业管理人,主要是为小区物业服 ...

    2023-09-05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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