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引发广泛关注的渠县“天降木块砸死老人案”,一审判决结果终于出炉:肇事男孩方和物业均被判担责赔偿!
9月16日,死者肖某某的家属告诉记者,家属已收到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法院判定肇事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担责70%赔偿58万余元;物业方承担次要责任,担责30%赔偿24万余元。
目前,两被告不服,已提起上诉。
此前报道
玩耍中,杨某霖将一块带有钉子的木块从该楼顶推下,木块坠下后,砸中路过此地的行人肖某某(本案死者,男,1959年11月10日出生)。17时17分36秒,杨某霖乘坐货梯电梯下至一楼,看见很多人围观,肖某某躺在地上,随后回到该小区6号楼自己家里。肖某某于当日17时34分被送至渠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于当日18时05分因呼吸心跳骤停而死亡。
渠县公安局当日接到报警后,在案发现场进行了现场勘验,现场提取木块一根,该木块长2米多,宽7.5厘米,厚2.5厘米。根据案件及现场情况,对3号楼楼顶进行勘查,3号楼共计32层,可由32层楼梯步行到达顶层,楼顶可见大量晾晒衣物的绳索。
2023年3月23日,渠县公安局作出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是死者肖某某死亡原因系钝性外力作用致胸骨粉碎性骨折、多根肋骨骨折及上腔静脉破裂并发失血性休克死亡。
肇事方担责70% 物业担责30%
“高空抛物”
再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该法案新设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今年8月28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据悉,修订草案增列了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等数种应予处罚的行为。
“高空抛物”已入刑法,为何再将其增补进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有律师和执法人员表示,在违法情节轻微的情况下,根据刑法规定,无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因此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增设对“高空抛物”的规定,补上了对该不法行为的管理漏洞,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我国民法典将禁止“高空抛物”从道德约束上升为法定义务。如若违反,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解释道:“如果治安管理处罚法增设了对高空抛物等行为的规定,哪怕该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会得到治安处罚,这就等于补上了对该不法行为的管理漏洞,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